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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lsdz

矿坛--很可爱的骗子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吧,但如果按照账号数目计算的话是能成立的。买家行骗都是注册机注册,一次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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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吧,但如果按照账号数目计算的话是能成立的。买家行骗都是注册机注册,一次一大片。
袋鼠制作 发表于 2012-10-22 11:42



    在没有确切可以引用的论据时如此下结论似不妥,或者前面加上"个人认为"更好些.科学的态度是要实证的,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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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吧,但如果按照账号数目计算的话是能成立的。买家行骗都是注册机注册,一次一大片。
袋鼠制作 发表于 2012-10-22 11:42



    可能...也许...大概...差不多...,或许我们少用一些模糊的词会更好,历史上我们太喜欢定性,定量的东西则作得远远不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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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那俺比你早一点.2000年,俺的手机号就是在易趣上买的.
cosine 发表于 2012-10-22 11:41

厉害。比我还早,02年我在深圳开始的。你的定价风格比较像我。而且物品拍照,描述详尽。很多卖家其实有个误区,故意隐瞒物品缺陷,事实上明说后,真正的买家是不在乎这些的。感触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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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比我还早,02年我在深圳开始的。你的定价风格比较像我。而且物品拍照,描述详尽。很多卖家其实有个误区,故意隐瞒物品缺陷,事实上明说后,真正的买家是不在乎这些的。感触多的很。。。bigradio 发表于 2012-10-22 12:38


这实际是一个经营理念问题,你是愿意你的客户买一次东西下次就不来或是心存疑虑,还是希望他们总是高兴的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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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确切可以引用的论据时如此下结论似不妥,或者前面加上"个人认为"更好些.科学的态度是要实证 ...
cosine 发表于 2012-10-22 11:45


简单的证据可能更能说明问题,但不是权威的。如果一定要权威证据的话,很多事情是死无对证的,甚至是被人为弄成死无对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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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证据可能更能说明问题,但不是权威的。如果一定要权威证据的话,很多事情是死无对证的,甚至是被 ...
袋鼠制作 发表于 2012-10-22 15:15



    但也要有正确的求证步骤和方法.方法正确很多时候比结果正确更为重要.可以大胆的假设,但一定要小心的求证,不能随便就武断的下一个结论,暂时不能证明的,必须说明是一个假设,而不能当作一个结论,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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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袋鼠制作 于 2012-10-22 15:40 编辑
但也要有正确的求证步骤和方法.方法正确很多时候比结果正确更为重要.可以大胆的假设,但一定要小心 ...
cosine 发表于 2012-10-22 15:18


呵呵,你是为20倍这个数字纠结吗?这个比例都算少了,如果淘宝没有专设的绿色举报通道的话!职业差评师猖獗的时候,这个比例几乎可以达到100。如今职业差评师是收敛了,但是到手刀的恶劣行为已经开始走向高峰。
从行骗的角度看,只算收款跑路的诈骗行为的话,有几个卖家行骗,一个月能骗到3千元以上的,能有几个人?至少矿坛那么多诈骗案例里都找不出来。但是,差评师月入3千以上的却可以达到近万人,甚至能成为一种地下职业。
从受骗维权的角度看,卖家收款跑路,或者其他的行骗,只要买家拿出对应证据,并且维权被受理,那么维权成功率在90%左右;反之,买家行骗,一般是找准了规则漏洞,就算你掌握一堆证据,你找不到合适的规则,你的申诉不会被受理,维权成功率几乎为0!
以上两个足以说明买家行骗的收益高风险低,骗子肯定是趋利避害的,那么以买家身份行骗,自然比用卖家身份行骗要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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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sine 于 2012-10-22 16:04 编辑
呵呵,你是为20倍这个数字纠结吗?这个比例都算少了,如果淘宝没有专设的绿色举报通道的话!职业差评师 ...
袋鼠制作 发表于 2012-10-22 15:38



    不是为这个数字而纠结,而是觉得这个结论的得出没有令人信服的数据或论据支持.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一个结论的得出,而是一种科学方法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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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行骗的角度看,只算收款跑路的诈骗行为的话,有几个卖家行骗,一个月能骗到3千元以上的,能有几个人?至少矿坛那么多诈骗案例里都找不出来。但是,差评师月入3千以上的却可以达到近万人,甚至能成为一种地下职业。
从受骗维权的角度看,卖家收款跑路,或者其他的行骗,只要买家拿出对应证据,并且维权被受理,那么维权成功率在90%左右;反之,买家行骗,一般是找准了规则漏洞,就算你掌握一堆证据,你找不到合适的规则,你的申诉不会被受理,维权成功率几乎为0!
以上两个足以说明买家行骗的收益高风险低,骗子肯定是趋利避害的,那么以买家身份行骗,自然比用卖家身份行骗要多很多。袋鼠制作 发表于 2012-10-22 15:38


第一部分的数据没来源,只是一些不可靠的消息来源.所以论证出来的结果是很不可靠的.第二部分仍然只是一个定性的分析.而且其中两个涉及的数据也没有出处和依据.所以得出来结论说明力是有限的.因此以这两个论证过程来证明你最后的结论说明力确实有限.

我想说明的不是你的结论对或者错,而是得出结论的方法和过程要经得起推敲.这才是科学的态度.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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