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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苹果与唯冠官司之争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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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时上网别的东西看得不多,昨天才无意中看到苹果与唯冠关于ipad官司之争,这本来没有什么。可是看了一下网友的评论,感触颇深。主要是感叹,我们很多人在抱怨这权利那权利都缺乏的同时,其实自己对权利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蔑视,对于侵权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认同----在多数人心里,只要是符合自己需要的,侵权又何妨?
昨天正儿八经看了不少有关评价,无非是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认为苹果辛苦经营多年的产品,质量好、全球认同,唯冠是个什么破公司,居然搞这个,是山寨中国的体现,或者别的什么,就是支持苹果,骂唯冠不要脸;第二种支持唯冠的,对苹果比较恨,尤其对炫耀持有苹果产品的人不喜欢,恨屋及乌,支持唯冠。不管哪一种,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习惯去发表看法,很少有人去想,这个事情与自己的喜好无关,他就是个商标权问题。
假如问题出在欧美,比如苹果是美国的,唯冠是英国的,出现这个官司,苹果当然会败诉,至于其后谈判,假如达不成协议,苹果只能不在英国销售了或者改名。更主要的,如果网上有评论,绝不会有一篇认为唯冠有问题,都会认为苹果侵权(这个一定会这么绝对,不会有一丁点例外)。
其实在中国也已经有不少判例,大家最熟的应该就是甘肃的《读者文摘》,由于美国《读者文摘》在中国先注册商标,并提起诉讼,国内的杂志只好更名。
了解商标的问题最好是了解国外的,美国的耐克我想多数朋友都知道,可是在意大利他是不能销售的(我也是在意大利世界杯足球赛时才知道),原因很简单,耐克的英文商标之前就被一个意大利人注册在意大利注册,但商标持有人却从来没造过产品(这个是不是比生产低档的产品更进一步),可是商标权确实不容侵犯的,他也没同意转让或授权,美国的耐克公司只好望耐克而兴叹。
说得明白一些,假如某人在国内注册了一个商标,哪怕是国际大商标,只要那个外国的公司之前没注册,这个商标就合法了。假使他用来生产了一些假冒伪劣,甚至产品毒害百姓、违法犯罪的,因此公司被强制关闭、自己被法院判刑坐牢,关闭的是他的公司,商标还是他的,只要是同类产品,哪怕那个国际公司再有名,也无权使用。

最终苹果与唯冠两个公司会怎样,如果是在欧美,恐怕苹果退出市场的可能较大些。商标持有人决不会只要几千万就转让,要不耐克公司能放弃意大利一个国家的市场?在中国,极有可能唯冠顶不住压力(不信看着,各种原因会使本来商标很正常的官司出现变数)或者自己贪图一点小利转让商标。说起这个,另一个情况的商标之争不知大家是否知道:当年在国内“麒麟”饮品的商标是一家陕西的公司持有,日本的“麒麟”饮品(啤酒、饮料等)不能在中国销售,后来只是花了几十万元,该公司就把“麒麟”商标彻底转让了(不是授权使用,授权使用自己也可以用,转让后自己就不能用了)。
发表于 2012-2-1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这次苹果赢不了,估计是和解,支付点钱给唯冠,因为唯冠现在只剩这个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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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开价 300亿吗?

就是不想转让,苹果改个名字呗,芒果、葡萄、哈密瓜啥的

ipad也改,PPad  JJpad 都行,吾等天朝P民照买不误

反正我是没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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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ipad这四个字母被唯冠注册,不存在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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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觉得谁的东西就是谁的,不能你有钱过人家就能拿来用。像越过黄线撞坏对面的1200万一台RR的90后小厨师赔不起,不能因为他可怜就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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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以崇洋媚外为荣,以爱国爱家为耻的贪官污吏太多了!给钱就啥都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都会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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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80x86 于 2012-2-16 10:44 编辑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我搞不清楚:
1. 苹果到底有没有买到iPad的商标?
    苹果2009年花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里买下的,到底包不包括大陆的商标权?
    这个应该不是那么明确吧,两家唯冠的关系可能有点模糊
2. 唯冠持有的iPad商标是否依然有效
    很多国家商标法都规定,连续若干年不使用的商标,可以撤销。这是为了节约社会资源。
    我查了一下商标法,中国的规定是三年,但说得非常简略:(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 ...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那么唯冠最近三年是否使用了iPad商标呢?如果没有,那苹果在大陆销售iPad,是否认为是在使用?不算的话那岂不是唯冠的商标注册就可以撤销了。

我比较反对将这个事情和道德联系起来,这个确实只是商业行为,无论是苹果在大陆使用iPad商标,还是唯冠的天价索赔,都是企业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并没有伤害到社会公德。
想当年西门子抢注海尔商标的时候,骂声一片。那个是属于真正的恶意抢注,是竞争对手之间的恶性竞争,和这个事件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家评论的时候要多角度看,不要人云亦云,被媒体误导,或者某些微薄之类的个人观点影响,有自己的想法最重要。愤青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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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德州精诚 于 2012-2-16 12:45 编辑

见利忘义的官员太多了!!中国的很多民族品牌就葬送在这些人手里!他们是民族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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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网络:
     苹果买了很多个国家的Ipad商标,包括台湾唯冠的。但大陆的好像不包括在里面,要不一审也不会输了。
   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是同一个老板的两家子公司。
   抢商标的事情,苹果不是第一次了,iphone原来也不是苹果的,网曝是汉王的。
苹果明知这个ipad不是自己的,还是在中国销售,无非是仗着自己钱多。应该狠狠敲一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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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狠狠敲一笔,是公平买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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