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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丛林法则还是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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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年前,父母家里养的一只猫捕获了一只从白杨树上掉下来的喜鹊----春天喜鹊学习飞的时候经常会有飞不好掉下来的,掉下来除非人搭云梯送上去或者自己饲养,否则一般是没法活下去的,这是题外话---当然这些猫都很聪明,经常晚上爬到屋顶去捕食麻雀。后来家里养了一只母猫(我们这儿人对公猫叫公猫,母猫不叫母猫叫女猫,体现了一种特有的喜欢)。这只猫产过3窝小猫,第一窝可能她不会做母亲,带着小猫出来锻炼时,自己丢下小猫去玩耍了,结果小猫被树上的喜鹊给吃了。第二窝她还是出了乱子,小猫又被喜鹊吃了。直到第三窝她才有了经验,当小猫需要照顾时她带出来散步时寸步不离,才得以保全。
回家无意中说起这事来,父母和哥哥大谈喜鹊记性很强,抢吃小猫是为了报复。我跟他们说这个根本不是,喜鹊没有这么好的记性,而且也不是原来的猫了,报复谁?何况喜鹊做窝只用一年,来年的窝早被别的喜鹊占了,可是农村人的心里不这样想,认定的事改不了。
我跟他们说起丛林法则----物种生存是第一位的,是没有什么是非、报复、道德等观点的。像狮子、老虎看自己的幼子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豹子甚至其它小型食肉动物吃掉,而成年豹子捕获的动物甚至豹子自身有时候会成为狮子、老虎的争夺对象、猎杀对象,狮子、老虎并非报复,这是生存所需。


本来发帖时感叹,老一代缺少文化的人对于自己不理解的看法很固执,你要想改变他们这种看法很难,告诉他们科学的东西也很难接受,写完了想想这不很正常嘛?反正他们怎么理解这个问题无关紧要,也不需要学什么了。又觉得这个事情很有意思,发出来大家看看。
发表于 2012-3-28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农村老家呆了几年了,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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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还记得我这个帖子吗?https://www.yleee.com.cn/thread-13557-1-2.html
当我们把猫当宠物,其实也就同时剥夺了猫作为自己的能力,放置野外,会失去生存的能力。忘记了好像英国的哪一位动物学家说过:当你把动物当宠物时,也就剥夺了它作为动物的尊严。
我倒是觉得尊严不尊严到不重要,但人的宠养确实使动物丧失了自身生存能力,离开了人就无法存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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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鹊吃猫?
胃口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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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鹊有这能耐?不得了!怎么没老鼠吃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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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肯定是城市人,居然对这个都不了解?
不管是残忍还是什么,这是自然的力量。
哪些朋友还有类似的见闻?贴出来大家分享----必须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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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过一只漂亮海狸鼠,追赶他后藏到柴房,用棍捅,结果它跳出来把我的脚咬出2个牙印后再藏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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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老人是格格不入,天生的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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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是很固执的,尤其是一些个祖辈传承下来的,但是实际上是错的理论,他们倒是很坚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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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普失败的现象太普遍了,不只是老年人,很多年轻人也不一定能接受呢,《诗》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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