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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sine

向倪大德版主正式致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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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蚊子】 发表于 2013-9-25 15:53
有人发了技术贴,考拉路过该贴留了个脚印,fat工作忙没有及时清除帖中与技术无关的脚印,引起贴主不满。
...

好吧,那我也多说两句.

一乐的理念是不是自由宽容?论坛既然叫论坛有回贴很正常,觉得不合适沟通一下删除就是了.另外如果不想别人回复发博客最合适,论坛就可能有回复.如果不想别人回复最好别发论坛.如果怕别人中断了原创贴说明一下未发完就是了.我不知道一乐的理念是不是更高,如果是的话是不是一乐的理念只对普通会员有效,对元老是有特例的.也就是说是不是高级管理人员和元老就有特殊的权利高于一乐的理念?如果是的话请明文说明, 这样大家也好遵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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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我一向支持的是伏尔泰的那句: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时我想到的仅是这几个回复有也不多,没也不少,既然倪工不喜欢,删掉大家应该都可以接受。哪想到,顺得哥情失嫂意啊  发表于 2013-9-26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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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有人召集版主,俺还是冒个泡吧,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罚酒三杯,友情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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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的是当事版主啦。橘子猫。  发表于 2013-9-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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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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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奇怪一些会员的作法,想发贴吧又怕别人的回复不合己意.如果这样最好别发论坛,博客最适合.论坛就是一个小社会,在社会中你的东西就要接受社会的检验,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活在社会中又不想世人评论,只能说有些天真.如果再利用手中权利我只能说是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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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是浮云    忘却一切烦恼    去迎接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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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cosine 发表于 2013-9-25 15:58
好吧,那我也多说两句.

一乐的理念是不是自由宽容?论坛既然叫论坛有回贴很正常,觉得不合适沟通一下删除 ...

呵呵,其实就是沟通不够。倪工可能写的一半,看见灌水分散了思路。沟通一下就没事了。FAT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没看见谁的帖子,直接就删了,再有就是觉得跟你很熟,也就没打招呼,偏偏这两位都不是长期在线的,难免有些误会。有时候不妨幽自己一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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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傅老师是第一个理解我的,当时我就是觉得一来删除那几个回复,对几位都是无伤大雅的,但求息事宁人,而且跟考拉熟,这么点事他不会怪我,谁想熊理解成我拉偏架,伤心了。  发表于 2013-9-26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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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一乐金币 +100 收起 理由
fat + 100 多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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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截图,似乎了解了一些,反正我是破嘴我光荣
1、感觉跟在熊后面起哄的那些人可能罪过更大,如果熊是无意的,那他们就是有意的,总之是合力才把倪工气这样的。
2、熊最早发觉回错后的语气“不好意思*?错了,你可以把我回复删除”如果是不熟悉的人或许会生出另一种理解-不喜可以删除,如果是更为简洁的“把我回复删除吧”那就谁也就不会异议了
3、而倪工仅把作始作俑者告上公堂,熊自然不服,此时管理层应该出来明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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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老兄分析得很深刻,我当时处理是太简单粗暴了。  发表于 2013-9-26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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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一乐金币 +100 收起 理由
fat + 100 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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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印象  看到过考拉的回复   貌似没这么严重啊。。。。没仔细看帖子内容  我还以为是借谈技术之名卖下载线的呢 {:3_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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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fujiachun 发表于 2013-9-25 16:32
呵呵,其实就是沟通不够。倪工可能写的一半,看见灌水分散了思路。沟通一下就没事了。FAT有两个可能,一 ...

劳动老FU了很对不住.但如果往深里思考一下呢?

假如被打断的是一个普通会员,他会立即发贴召唤管理员来处理吗?多半是先和发贴者沟通吧.但当主角变为一位超级版主时,这件事直接就上了管理办公室,直接召唤出了管理员.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发贴者认为其拥有一些比普通会员高的特权呢?如果不是这么想会直接这么作吗?当一个管理者拥有权利时其身份是多重的,当作为一个管理者管理论坛时,行使权利是正当的.但当其作为一个普通会员发贴时,其身份实际是和普通会员平等的,这时行使权利就容易越界,甚至滥用职权,但不是每一个管理者都能清晰的分清楚的这两者的区别,也不是每一个管理者都能抵御住这种使用权利的诱惑的.实际各位管理者手中的权利既不是王老板给的(虽然表面上如此),也不是管理员授予的(虽然从系统层面是如此),而是支持一乐的广大会员授予的.如果广大会员不认可论坛,不再自愿接受管理,那各位手中的权利还有什么用呢?还记得隔壁那位管理员吗?他就是没搞清楚权利究竟来自于哪里,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

所以各位管理者,请谨慎谦恭的使用手中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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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声明一下:只要我还当管理员一天,普通会员有事也可以随时找我,我保证不会因人而异对待。  发表于 2013-9-26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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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妖刀记 发表于 2013-9-25 16:34
看了截图,似乎了解了一些,反正我是破嘴我光荣
1、感觉跟在熊后面起哄的那些人可能罪过更大,如果熊是无 ...

不好意思.我的原意不是说可以删除,那样根本就没必要发贴.当时只是想表达一下那种理解错东西啼笑皆非的心情.如果觉得打断了直接回复一下就可以了,没发完也可以先运用版主权限发完再放开,这样使用权限大家都可以理解.如果事后觉得不爽发个PM也很正常,沟通一下大家都能理解.但事情直接就过市越省到最高法了,这是不是有点那种"我上面有人"的感觉呢?{:3_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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