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电子

 找回密码
 请使用微信账号登录和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fat

说说删帖事件的经过,并向各位朋友道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2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小说大家消遣一下,忘记不愉快,没什么是过不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论坛的前辈,气大伤身啊,以和为贵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删除灌水的帖子无可厚非,倒是另一个问题fat做的很不恰当,考拉也提过,帖子刚发表不久,在仅仅写了一个开头的时候就加入了精华,fat可能是这么想的:倪工的水平很高,写的文章肯定很精彩,精华迟早是要加的,就先加上吧。道理虽然没错,但有失公允,如果是一个普通会员的帖子你会这么做吗?

点评

我也觉得您在扮演很不光彩的角色!  发表于 2013-9-27 09:56
我想老毕尔盖到本论坛发个帖,也会加精的.但是,但是,人家来吗?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贴子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写的,何况还是原创的.放N长时间才能加精就太主观了.不然曲高和寡的帖会很快消失.  发表于 2013-9-26 12:25
8=3
你这是逼宫,火上浇油,你不觉得么  发表于 2013-9-26 12: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论坛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版主们都是业余做贡献,fat能这么快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给熊一个满意的答复,很不错了,纵观其他论坛,版主能做到这样的有几个,另外一乐的气氛也是值得珍惜、爱护的
不过既然出了这么一点子事,算是一个反省的机会吧,大家不管是版主还是我们普通会员,只要是真心喜欢这里的,用点时间想想自己该怎么做就行了,现在别说是这么一个没广告、纯技术的论坛,就是大中型企业、甚至再大点,国家,管理都是混乱的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当事版主,因为在自己的版主管辖范围内,在自己刚刚发表的主题里发现有偏离主

题的“水帖”,而且发贴的还是一位版主,所以没有行驶版主的权力直接删帖,而一向

不问“世事”(虽名为“版主”但实际是虚有其名,在论坛上是不管任何事的,当然,

除了自己发表的主题比较在意之外,其外不感兴趣,其人已花甲之年,临近完全退休之

人,与世无争,对谁当版主,对谁在论坛拥有什么权力,一直不感兴趣)的倪老师在版

主办公室发帖给三位管理员质问此事,目的应该是认为作为版主的cosine,“知法犯法”,带头“灌水”有所不妥

点评

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有实权的皇帝不多了!  发表于 2013-9-26 18: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目前为止,论坛之所以氛围比较好,我认为就是得益于一帮“上了年纪”脾气比较好,与世无争,事业小有成就的会员的贡献,以百度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乐论坛一直以来,30岁-50岁之间这一年龄群体占了主体。而年轻气盛,争风吃醋,好出风头,一直被年轻人所占据,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之事大动干戈,只有年轻人才会发挥。
访客属性.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benli 发表于 2013-9-26 10:32
删除灌水的帖子无可厚非,倒是另一个问题fat做的很不恰当,考拉也提过,帖子刚发表不久,在仅仅写了一个开 ...

关于加精一事,熊的帖里55楼我点评作了说明,复制过来吧:此帖加精是我操作的。说明一下原因:1、原创技术帖,而且首发一乐。2、帖内有实用资料。3、可仿制学习。以上是我操作的理由,本来我不是单片机版斑竹,这操作是越俎代庖了,如果其他斑竹认为不妥,请复议。


这个加精操作也是我个人作出的决定,我认为:
1、如果大家觉得加精华不合适,那么只要大家看法一致,我马上改正。毕竟我个人水平不高,判断错了不奇怪。
2、人格保证,这里面绝对没有走后门,我加过的所有精华帖都是我认为应该加精华而加,没有任何一位帖主走过后门。
3、加精华除了我上面点评里说的三点,另外还有一点我没有提及,就是对发帖人的精神上的鼓励。精华不能给发帖人带来什么具体的利益,纯粹是精神方面的肯定和鼓励。因为这是个“连载”式的帖子,从顶楼洋洋洒洒的内容就可以看到发帖人是用了心的,而且还将有后续,虽然还没有发完,但加为精华我认为可以“催生”后续的内容。除了对发帖人的鼓励,另外一个目的在于能激励更多朋友发起这样的技术帖子丰富论坛的内容。
4、需要什么样的标准才可以加为精华呢?论坛规则里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我虽然不是单片机版的斑竹,这样操作有越俎代庖之嫌,但既然论坛赋予我加精华操作的权力,我这个操作没有任何私心(话说STM我不懂,STM系列单片机讨论的帖子我从来插不上话),这个操作并不违规。
5、您质疑“如果是一个普通会员的帖子你会这么做吗?”,请您查一下经我手加为精华的帖子有多少?可能在斑竹里算数一数二的,看看是不是都是“有背景”的?诚然,斑竹或资深会员的帖加精比较多,但天地良心,那只是因为内容,而非关系。
6、我对discuz!论坛的新版本不熟悉,不知道有没有对某帖的初次浏览数据可查?如果有的话,我要请老王公布一下我经手加精华的帖我初次浏览的时间,基本上是看到觉得可以就操作,不存在说哪个人的加得就快,哪个人的就要看几个月后才给加。这点如果有数据证明最好,你不相信我也无法。


注:因为之前矿坛被攻击的事,我虽然是管理员身份,但因为我平时就用这个帐号发帖,所以我的帐号是有限制的,后台数据我这个帐号看不到,如果能查到这方面的记录,请老王公布出来,以消除大家的疑虑。


顺便吐槽一下:做人难啊,加个精华,我一分钱好处吗?被加了精华的人有说过我一句好话没有?我图个啥啊,还要被质疑动机,我觉得帖子好就加了,这本来就是管理人员的工作,难道我还要发帖请示所有坛友才能加?

点评

其实感觉熊不在意删帖,加精华也不在意,只是顺带提及。在意作为坛友抑或是同一管理人员连个沟通都没,无声无息一周后直接告状。沟通,沟通,沟通...  发表于 2013-9-26 15:18
支持,支持原创,支持独创,支持高新、支持专家,支持无私奉献.论坛兴旺要靠鲜明的正确导向。  发表于 2013-9-26 12:35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fat版主详细的解释和道歉,帖子在短暂关闭后,重新打开了,这些都很是令人欣慰。

其实广开言路,多沟通,多讨论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不过也希望各位坛友,包括俺自己能克制发言,不要盲目攻击。像”引咎辞职吧”这种不负责言论,实在不应该出现。

平和,公正的讨论,应该是一乐论坛的基本原则之一。

点评

fat
既然事情摊到了台面上,就已经是话不说不明,讨论有利于大家更深入的思考,谢谢参加讨论。  发表于 2013-9-26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13楼;“引咎辞职” 很怀疑你的动机。。。。。。。。

点评

好吧,我有动机。你是否想到我的动机呢?  发表于 2013-9-26 14: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6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不知道是否有说话资格?从(誓死捍卫说话权利)来看,我想说几句.

倪工没有错,只看了一俩楼我就感觉其是准备发一大作,而且其论坛等级身份也让人信服这一点.既然有这个目的,对论坛,对读者,,,都是一大幸事.

本来兴冲冲想做件大事,后面却都是歪打斜批的,作者怎么想?作者有权要求灌水的去其他区灌,不要在我的贴里这样做.--------本来后面的删除就完事了,现在却闹成这样.我怀疑作者是否还有兴趣继续完成这个贴.

在说说管理,管理员没错.管理员的职责就是管理.管理员连删贴的权利都没有,还管理个什么??论坛以前出现那么多特殊服务的贴,莫非也得联系上沟通好了才删?对所有小偷都得客气地说你别偷了我就不打你?----我的比喻有点过,但是我就是这么想的.客气地请事主喝茶那是电影里的事儿.不用在论坛上纲上线.
管理员太委屈了.俩头不是人,还给两边道歉,道歉还不被接受,真拿人家当孙子,,,道歉个毛啊!?!熊摊那么多规矩,大家不遵守得好好的吗?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大家就得遵守.说得难听:不服官可以,不服管不行.

再说说熊,熊的本意没错,甚至连玩笑都算不上.后面的跟贴有点歪楼,也不算多大错.但是得承认歪了楼了是吧?小错也是错.楼主不满意,影响继续写贴了.管理删了.就得了.都大度一点本来就没事了.

可现在闹成这样...至于吗?娘们儿们.

这里我要说说老王(不知道年纪,尊称老王).为了照顾大家情绪,你太优柔寡断了.你这样做不会出现你希望的局面.只会更乱.

不规矩,无方圆.我不是管理,不是事主,我不怕洪水猛兽,你们有气冲我发吧!不要在互相责难了.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谁听你的,一边凉快去吧

点评

fat
既然事情摊到了台面上,就已经是话不说不明,讨论有利于大家更深入的思考,谢谢参加讨论。  发表于 2013-9-26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一淘宝店|手机版|商店|一乐电子 ( 粤ICP备09076165号 ) 公安备案粤公网安备 44522102000183号

GMT+8, 2025-8-28 16:19 , Processed in 0.047827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